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对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对象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8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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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得到了明确。因此,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应该是全体劳动者,养老保险作为最基础的社会保脸内容之一,按照道理而言自然也适用于...

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得到了明确。因此,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应该是全体劳动者,养老保险作为最基础的社会保脸内容之一,按照道理而言自然也适用于全体劳动者,但由于我国目前处于逐步建设和完善阶段,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是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对于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还需做一番详细介绍。

《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规定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1.企业职工。企业职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筹集资金,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也由个人全部承担。《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同时还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法》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但并非强制性。

3.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有管理类、公益类、经营类等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制度,费用由国家或者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工龄长短计发。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山西、浙江、广东、上海、重庆地区正在配套推行,现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单独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模式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样。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个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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